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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6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省级各有关部门,省标准化研究院,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办公室(陕西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各有关单位:

依据《2026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陕市监发〔2026〕42号)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已对各部门推荐报送的281项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 (2025年版)》及申报指南要求,开展合规性、完整性、规范性前置核查评估。为规范有序推进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决定组织召开2026年第二批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9日—30日

地点:陕西省质检大厦(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

二、评审方式及主要审查内容

本次立项评审采取现场答辩形式,严格对标《2026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规定,重点从符合性、必要性、实用性三个维度开展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

核查项目是否属于地方标准法定制定范围,严格恪守“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核心定位,不得超范

围开展标准制定。重点核查项目是否限定于受气候、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水源等特殊自然条件影响的种养殖、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领域,以及受饮食习俗、节庆传统、人居环境、文化交流等特殊风俗习惯影响的特色城乡治理、文化保护领域;排查是否存在借助地方标准设置壁垒,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情形;核查项目是否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 (2025年版)》禁止情形,以及与现行有效标准是否存在矛盾冲突等问题。

(二)必要性审查

核查项目是否具备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支撑,是否契合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工作部署与优先支持方向;是否紧扣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等重点工作安排;能否切实破解产业发展堵点、社会治理难点、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突出问题。

(三)实用性审查

核查项目是否明确标准适用对象与应用场景,适用范围是否具备区域普遍性;实施后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否配套建立标准宣贯、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机制,保障标准落地实施;同时兼顾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与实操性。

三、评审分组安排

本次评审设立6个评审组同步开展工作,具体分组明细详见附件,各组承担任务如下:

第一组:承担44个项目评审任务,主要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管理的项目。

第二组:承担45个项目评审任务,主要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管理的项目。

第三组:承担45个项目评审任务,主要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管理的项目。

第四组:承担50个项目评审任务,主要为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归口管理的项目。

第五组:承担50个项目评审任务,主要为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归口管理的项目。

第六组:承担47个项目评审任务,主要为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国动办归口管理的项目。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行业归口有关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本行业归口的各项目主导单位,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参会完成现场答辩,未按要求到场答辩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立项申请。各部门须选派1名业务负责同志以观察员身份参会,履行行业归口监督管理职责。

(二)做好答辩材料筹备工作。各项目主导单位须准备汇报材料、项目全套申请材料各9份,同时携带存放汇报PPT 的U盘,于会前提交会场工作人员。每个项目参会答辩人员不超过2名,现场汇报陈述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内容务求聚焦核心、简明扼要。

(三)严格遵守会场工作纪律。项目答辩人员应当提前 30分钟到达会场,在指定休息区域等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按顺序进入评审会场开展答辩。与评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共同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四)强化会议服务技术保障。省标准化研究院、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办公室(陕西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要对照会议总体安排,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实技术支撑、会务保障各项工作,保障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五)规范后续立项及研制管理。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方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获准立项后,各主导单位要严格落实《2026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在12个月内完成全部标准研制任务;确需延期完成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延期申请。

附件:2026年第二批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评审分组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韩宇东,联系电话:029-8613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