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6-24 10:27:57  

类 别:B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1〕62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第3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机构能力建设的关注,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增加行政编制的建议

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区)中,西安、宝鸡、杨凌、商洛、榆林5市(区)和西咸新区在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咸阳、延安2市在市场监管局下设知识产权局;铜川、渭南、汉中、安康4市在市场监管局内设知识产权管理科室。自2019年知识产权机构职能改革以来,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在强化市县机构职能建设,主要做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题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机构能力建设的根本遵循和重要依据。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从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四个方面着手,对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省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两办《意见》,认真研究起草了我省《若干措施》,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完善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省知识产权局将以贯彻落实《意见》和我省《若干措施》为依据,为扎实推进市县(区)机构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广泛开展调研。2020年,省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先后带队深入全省12个市(区)30余个县(市、区),广泛调研机构改革后,市县(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先后3次赴省委编办,沟通协调强化市县知识产权机构能力建设情况。三是组织能力提升培训。根据基层反馈需求,从2020年9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历时四个月,培训人数1400余人,覆盖全省10个地级市、107个县(区),首次实现了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工作人员参训全覆盖和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授课内容全覆盖。四是广泛开展宣传。4月20-26日,省局依托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大讲堂,组织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以学习宣讲,带动各级政府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社会大众知识产权意识,为提升机构能力建设奠定基础。

下一步,就做好市县知识产权机构挂牌事宜,主要做好一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起草关于在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省编办沟通,力争在年内协商省编办出台关于在各市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指导意见。另一方面,抓好督导督查。以推进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查整改为契机,开展专项督查考核,督促各市党委政府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对知识产权机构能力建设投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关于增加行政编制的建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明确:“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要求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已协调省编办解答。

二、关于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通过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方式,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快速审查,知识产权的授权周期和新产品上市周期能够保持同步,使创新成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通过快速确权和行政、司法、仲裁保护联动机制,将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降低维权时间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和效果;通过产业导航、专利运营和专利预警,将不断推动产业链、创新链的布局和完善,促进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发展。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是当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改善创新生态的重要标志,有利于整合行政、司法、仲裁、中介服务等机构力量,构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可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能力,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

目前,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只有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2020年获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西北地区批复建设的首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我省省级层面及其他地市均未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省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争取设立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是建立中国(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被写入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发展《纲要》中。二是积极深入调研。4月-5月,积极协商在省政协月度协商会议中增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并专门邀请省委编办相关人员同省政协副主席李晓东一行赴浙江、江苏等先进省市调研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情况。三是积极推动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编制、场地、人员的落实。截至目前,已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先期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四是对地方党委政府有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意向和需求的,将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诚恳地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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