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25 10:07:08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45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5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办法>的建议》(第505号)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健康。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2月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强化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2月20日,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学校食堂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二、强化督导检查,排查风险隐患。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校春季开学综合督查工作,对我省110所高校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同时,抽查了12个地市的21所幼儿园、25所小学、45所初高中,以点带面,全面摸排校园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以省食药安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止餐饮浪费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工作检查的通知》,由省局领导带队,对全省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局安排部署,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三、打造示范样板,夯实主体责任。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六个十”专项行动,选择10家具有代表性的学校食堂,打造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样板,通过逐一指导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形成可学习、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各类各级学校健全食品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食堂经营管理行为,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做好食品安全和防范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消费、健康饮食理念。印发《关于组织各类高校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 播放<制止餐饮浪费,青年在行动>视频的通知》,在全省110所高校及中小学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循环播放《制止餐饮浪费,青年在行动》视频,引导广大在校学生形成科学、理性、文明消费习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加强重点时间段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肃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是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加快各地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做好视频信息与省局平台对接工作,督促各地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并全部接入省局平台,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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