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7 10:04:16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61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96号提案的答复函

袁小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专项资金的建议》(第1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我省各部门在推进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质押融资总量对于企业实际需求来说仍属杯水车薪,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就您提案中所涉及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专项资金、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两方面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专项基金”的建议

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对于加快提高质押融资规模和服务范围,更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内部分省、市(包括我省西安市)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实际成效来看,专项资金的设立起到了共同承担风险、消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质押融资难题。

省知识产权局近年积极争取设立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拟定了相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由于目前我省已设有近似功能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将不再设置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专项资金。

在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控方面,我们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严格做好专利质押登记申请的审查,前置风险排查环节。二是与陕西银保监局、省财政厅出台《陕西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新险种,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三是支持银行开通质押专利的法律状态监控端口,事中监控与事后监管有效结合。四是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入园惠企”三年行动计划》,促进银企有效对接。

二、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议

目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依据较为完备,有《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即将发布的《专利评估指引》等系列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但专门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机构较少,且分布不均衡。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随着“陕九条”“三项改革”等系列深化改革措施的落实,高校、院所对知识产权(专利)的价值评估需求大为降低;金融机构对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评估结果的认可有所保留,在质押融资中更多采用担保、协商估值的方式或给予较低的质押率;资产评估机构缺少专利价值分析人员,知识产权机构没有资产评估资质,存在资源不相称的问题;知识产权评估收费过高,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等。

在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方面,我们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合规的条件下适度混业经营,与资产评估机构合作为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估值业务;二是引导银企之间简化手续,按照相关政策以协商估值方式达成质押融资借款协议,减少评估环节,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开展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培训,促进评估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信息、资源互通;四是支持省外高端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入陕发展。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建言发声。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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