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发布时间:2023-09-13 10:14:41  

陕市监通告〔2023〕5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9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7大类食品54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5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真菌毒素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禁用兽药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宝塔区姚店镇湘源万佳购物广场销售的玉米粉,1批次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清涧县山里娃娃农产品示范店销售的标称陕西榆林清涧县红塬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塬+字母牌精制粉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陕西都客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天野工贸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野+图形牌三酥糕,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岐山县旋力超市文景店销售的标称宝鸡市众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乐园牌洋槐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渭南市临渭区财九味斋熟食凉菜店销售的卤猪耳,1批次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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