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4 12:15:49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意见,自2018年11月13日起,启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同时废止。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一条:关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