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地方标准集中清理处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6 12:05:11  

公告〔2022〕1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陕西省地方标准集中清理

处理意见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工作的函》(陕市监函〔2021〕1379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9家省级部门(单位)的1309项陕西省地方标准进行集中清理。经征求省级各部门(单位)意见和综合评估,已形成集中清理处理意见。其中,继续有效956项、修订3项、废止350项,具体详见附件。现将处理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标准化管理处提出处理建议。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刘成

电 话:029-86138299

传 真:029-86138360

邮 箱:sxscjgjbzc@163.com

附件:陕西省地方标准集中清理处理意见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上一条:2022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公告〔2022〕12号

下一条:关于批准发布《油菜化肥定额施用技术规程》等29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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