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发布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8:43:0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公告》。

《公告》要求,各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市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信息线索,可通过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存在的安全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努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安康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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