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21-03-25 15:01:10  

2020年,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在省市场监管局和榆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服务,依法履职,积极维权,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全市消费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

加大宣传力度

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月7日食品安全日、9月质量安全月等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咨询,宣传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在商场、超市、商店、酒店等消费场所,张贴投诉电话、消费提示,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等,通过长期宣传,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消费观念更趋科学理性。

畅通维权渠道

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网络不断健全完善,12315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无阻,消费维权“五进”工作进一步推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全国消费维权网、12315投诉电话、消费维权服务站随时随地投诉。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了由29个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构,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开展“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8700余家企业参加了创建活动,172户企业被认定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9家企业正在申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积极处理投诉

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建立投诉案件回访制度,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定期制作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分析评估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20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9788起,投诉、举报818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00万元。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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