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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推行“联合+随机+信用”监管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3-06-15 08:55:11  

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今年以来,榆林市多措并举全面推行“联合+随机+信用”监管,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协调扩大成员单位范围

3月份,印发《关于调整榆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员单位在16个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综合执法、资源规划、能源、水利等13个部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2022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及2023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榆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共包含49个领域110个联合抽查事项,将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域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同时,市双联办组织29个成员单位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业务进行培训,为2023年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统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

为切实降低检查市场主体频次,市双联办按照监管领域相近、监管对象相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和各部门抽查计划。其中联合抽查计划53个,抽查市场主体386户;各部门抽查计划83个,抽查市场主体1200余户。

大力推行信用等级运用

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市11万余户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按照信用风险高低,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环节,合理划分A、B、C、D四级抽取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

依法公开抽查检查结果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工作平台、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并将处罚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不断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

(榆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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