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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西安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10:04:11  

陕市监发〔2023〕49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支持西安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支持西安发展的指示要求,加快促进西安“双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结合省局职能,在与西安市局沟通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支持西安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予印发。

西安市局要积极与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工作对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省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各项措施列入每月重点任务,压实责任、积极推进;要加强与西安市局的沟通联系,对市局提出的需求和建议,认真研究;要上下一心,真抓实干,齐心协力为西安“双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智慧和力量。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支持西安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支持加强标准化工作

1.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支持开辟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标准制定、培优绿色通道,提升技术标准转化时效。支持聚合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级标准化组织机构技术资源优势,提高西安综合标准化工作能力。

2.建立完善标准化激励政策机制,鼓励西安企事业单位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支持西安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3.指导培育西安秦创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验证点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等标准化创新工作。支持西安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承担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4.加大对西安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力度,逐步组织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入库,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推荐等工作。

二、支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5.面向西安市域企业组织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首席质量官培训”等活动,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互鉴。引导西安企业积极申报陕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支持更多的西安企业创建质量品牌。

6.积极培育、推荐西安开展全国质量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国家级示范创建。深入挖掘西安市、区质量提升经验,推动西安市申报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

7.借鉴复制“质量小站”等先进经验,加强对西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指导,支持省级技术机构围绕西安市重点产业、产业链、产业园区企业组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推动在西安市各产业园区服务全覆盖。

8.支持西安市围绕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组织筹建市计量技术创新中心、先进测量实验室、产业计量中心、型式评价实验室。发挥驻西安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优势,为西安输配电装备、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提供“三全一前”(全产业链、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计量技术支撑,实现产业与计量的深度融合。

9.支持西安市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指导西安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指导西安加快推进国家低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申报工作,促进国家低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项目早日落地。

10.支持西安开展民用“三表”(水表、电表、气表)“二检合一”(指工厂出厂检定与首次强制检定合并实施)试点。支持西安市计量院主导实施“二检合一”试点,检定合格后在安装前可不再进行首次检定。

三、支持优化营商环境

11.支持鼓励西安市实施经营主体成长计划,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件事一次办”等准入制度改革,指导解决西安“个转企”工作中有关新设企业保留原个体户、场地使用证明等问题,支持西安各类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12.加快研究委托西安市局开展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型式试验等工作,并在相关业务经费和鉴定评审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加快省建业务系统(审批相关)优化升级、支持西安市“四电”改革;全面开放省局计量专家库,支持西安计量审批提速增效;加紧研究升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系统,尽快实现同一个事项同一平台办理要求。

13.支持西安市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创新试点,并给予相应政策和经费保障。

14.探索开展反垄断执法机制创新试点,支持西安市参加省局反垄断执法,争取总局对西安市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

四、合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5.加强与省级教育部门对接联络,通过联合督办、合发通报等方式,推进全省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市场监管平台,实现校园食堂智慧监管全覆盖。

16.会同省级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研究搭建全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明确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目录,通过“源头赋码、一批一码、一码到底”方式,实施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追溯管理。

五、支持加强科技与信息化工作

17.加强供需对接,增加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科研项目省级立项数量,探索市场监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和办法,在西安市重点培育总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18.加强对西咸新区智慧市监系统调研,指导系统功能模块内测和试运行,推进该系统与省局主体监管系统、案件查办系统的对接应用,推动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19.探索以API接口的方式推进西咸新区商事集成注册系统与省局系统对接,并向该系统提供核名业务和设立业务相关接口以及办结业务数据推送服务,解决数据交换延迟问题和部分数据卡顿、丢失问题,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有关业务即时办理。




上一条:关于同意西安市莲湖区等10个县区政府和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函

下一条: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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