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1214001
标    题 案件无人处理
姓    名 海洋
性    别
发件IP 124.115.61.*
写信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信件内容 2022年8月15消费268元购买女士皮鞋一双,2022年11月6日发现皮鞋前端严重开胶,到门店要求处理。门店店员告知店内自行粘胶或者拿去修鞋处粘胶。对此处理方式不同意,现场告知要求更换同等价位鞋子。店员未同意,表示无法处理。随后拨打12315进行投诉,2022年11月7日案件以派发至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杨陵分局,2022年11月15日12315平台显示杨陵分局回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截止到现在一直无人和我联系,拨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对象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处理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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