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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子秤检定处罚问题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11-16
联系人姓名 孔**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个体户,开个超市,18年计量所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了电子秤检定,只贴了合格证,并没有出具检定报告,之后未通知每年在哪里检定。前段时间县市场监督检查,说我们没有检定,现在要处罚14000元。处罚太重,感觉很冤屈。请问是否合理?
    关于逾期未检定电子秤的处罚,咱们陕西省计量管理条例规定是2000到20000的罚款,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规定是1000元以下罚款,以哪个为准?
回复人名称 bgsa
回复时间 2021-11-16
回复内容 你好!请拨打86138185业务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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