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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餐饮门店同时销售预包装食品是否需要扩项或者备案?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11-19
联系人姓名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们好:
已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请问陕西省内餐饮门店同时销售预包装食品是否需要扩项或者备案?
回复人名称 bgsa
回复时间 2021-11-22
回复内容 你好!请拨打86138293业务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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