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08 16:57:20  

陕市监函〔2022〕25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78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凤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加强新型烟草制品监管的建议》(第6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联合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等监管部门积极制定措施,扎实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在对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专项行动中,出动13353检查人次,检查电子烟实体店871个,检查自助售卖机28台,清理未成年人集中区域自动售卖机1台,现场下架电子烟60余支。联合执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2起,与578家电子烟销售企业(个体)签订责任书。清理互联网电子烟销售链接8条,清理短视频、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链接5条,撤回企业或个人互联网销售广告链接13条,督促3家企业建立自主清理机制。

二、电子烟市场清理整治措施

2022年,在巩固前期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我局将通过五项举措强化电子烟市场监管,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活动,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坚决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是制定方案稳推进。按照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等4部门《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化罪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陕西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全省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方案”),决定自2022年3月18日起至4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通过实施方案,及时贯彻传达中省文件精神和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将电子烟监管列入市场监管年度重点工作范畴,深入稳步推进电子烟监管工作。

二是调查摸底细排查。根据专项工作方案安排,于4月20日前组织开展两个波次的大清查、大整治行动,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销售电子烟商户的基本情况,重点对学校周边、青少年聚集区域有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进行摸底并造册登记,依法整治清理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取缔关停无证经营场所,清理删除销售电子烟有害信息,全面停止网络销售及广告宣传行为,切实履行电子烟市场监管责任,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是联合检查聚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工作联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同相关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与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联合检查、研判、执法机制,推动构建电子烟治理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法治环境更优。

四是强化监测促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电子烟销售信息的监测检查工作,全面停止电子烟网络销售及广告宣传。清理互联网短视频、营销号、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信息,严厉查处变相销售电子烟信息及虚假违法广告,推动互联网和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清理相关信息,规范经营。

五是广泛宣传抓引导。加强电子烟清理整治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内控机制,自觉守法,诚信经营。通过现场开展法规政策宣传、与零售户签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承诺书》、张贴公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警示标示、向中小学生散发宣传单、上门面对面宣传等方式,教育引导消费者、零售户和未成年人深刻认识电子烟的危害,自觉远离电子烟,着力营造电子烟监管的社会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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