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3 10:23:23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58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0号

建议的答复函

韩永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维护法律服务秩序专项活动的建议》(第6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到的“有的直接在有关部门登记为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我们迅速对全省的登记情况进行了摸排,全省共登记了3户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户律师事务有限公司,我局及时与相关登记机关联系,要求他们限时整改。

据了解,这5户企业都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登记的,成立行政审批局以后,因为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岗位,很多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加上当时上下级关系没有理顺,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发生。经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与相关公司联系,说明情况,要求企业限时整改。通过做相关企业工作,截止目前这5户企业已经全部注销登记,。

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咨询”业务的,我们业务系统一直在进行规范,一律登记为“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限制其从事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许可业务。

您的建议:由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仲裁委员会和省律师协会等贯彻落实《陕西省律师条例》相关规定,组成工作专班,开展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秩序专项活动。我局将积极配合司法厅做好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工作,一是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政治能力,重视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切实增强工作本领,追求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一流标准。对准入和经营发展过程中具有普遍性问题,要善于研究总结;对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具体困难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推出协同高效的改革举措,打通理顺堵点难点。努力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满意、最贴心的服务。二是常态化开展培训,近期举办2023年度登记业务培训班,扩大培训对象,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登记业务水平和能力,更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的住所或备案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的,名称和主要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法律咨询的名义从事律师执业资格活动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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