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8-14 11:13:12  

类 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92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32号)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网络餐饮是近几年新兴的一种消费业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为餐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方向。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十分中肯地指出目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存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店经营,无证经营,食品原料来源不明,食物夹杂异物,餐饮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五方面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责令相关处室认真进行研读和梳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将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真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不断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4月下旬,我局对西安、西咸、宝鸡网络餐饮服务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详细了解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经营情况、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数量、送餐人数,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送餐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查看了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三防”设施、环境卫生等相关情况,并结合调研情况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监管。

(二)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一是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监测。我局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监测系统对“饿了么”、“美团外卖”、“饿了么星选(原百度外卖)”三家外卖平台中的西安、西咸新区相关数据进行监测。重点监测平台是否严格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是否如实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相关信息等。系统监测信息显示,西安、西咸网络餐饮外卖店铺约有2.6万家,系统已经对2.6万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5次全面排查,共抓取可能存在证照不全的店铺315家。目前已对全部信息进行了核查处置。二是对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约谈。3月14日,我局会同省商务厅对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管理、开展自查,严把新入网商户审查登记关,无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实体门店的商户一律不得入网经营。对已入网的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无证、假证、套证和无实体店的一律下线。要求其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方法措施,采取减免新上网经营单位前期佣金费用、降低佣金、压缩上线审批时间、积极培育市场、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流量等措施,积极扶持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在大数据方面的优势,做到全环节有监管、有追溯。

(三)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1-5月以来,我局依据线上监测平台反馈信息,在西安、西咸新区辖区内责令整改了1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下线处理了21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6月以来,我局安排部署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市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结合起来,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区域,以加工场所、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为重点环节,以小餐饮为重点类别,对各自辖区内美团外卖(北京三快)、饿了么(上海扎拉斯)等网络餐饮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已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和公示情况,及时对违法违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下线处理。严厉打击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并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三方平台依法查处。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对全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104家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42639家进行了全面排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51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999家,取缔无证经营19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立案13件,罚没金额2.6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7件,媒体宣传报道28次。经过专项整治行动,我省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网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四)督促配送单位规范配送行为。疫情防控以来,我局在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第三方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从业管理,使用安全、无害且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包装材料和餐具,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配送设备的基础上,推行无接触式配送,率先在西安、宝鸡等地市推广食品安全封签,不断规范网络订餐配送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省人大建议办理契机,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将您的建议认真落实到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管方式。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日常监管的有益补充,对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检查,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增强经营者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运用陕西省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把网络餐饮服务相关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信用约束。三积极开展“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鼓励第三方平台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监控视频嵌入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页面,实现透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二)积极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共治协作。一是建立共治协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和平台企业建立协作机制,指定专人成为联络员,协助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二是加快食品安全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力,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预警,市场监管部门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核验方面向平台提供相应的协助。三是协作开展对入驻商户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双方探索在平台上以直播或录播的形式面向平台内入驻商户开展线上培训,解读最新的政策法规,剖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鼓励平台设立问答留言板供入驻商户留言提问,市场监管局定期挑选部分典型问题进行解答。四是共同推进食安封签计划。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引导入网餐饮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第三方平台采取措施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食安封签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级。五是开展违法行为处理共治合作。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将有关风险监测、检查执法案件查办等工作需要平台联动协作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平台,平台按照合同规定实行相应惩戒措施,并在期限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三)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发布网络餐饮服务在线监测信息,通报餐饮服务典型违法案例,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在门店取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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