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 > 通知公告
食品用玻璃制品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2026-09-04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有关规定,现将食品用玻璃制品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联系电话:029-86138662)

附件:1.陕西省食品用玻璃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陕西省窗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陕西省工业用甲醇等5种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陕西省儿童学习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5.陕西省高强度紧固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6.陕西省无人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