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4-26 17:33:56  

类 别:B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1〕36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外卖行业监管的建议》(第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控上线门槛,强化资质审查的建议

我局在2017年颁布实施了《陕西省网络订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相关义务,对各级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管辖原则和查处依据。去年对《陕西省网络订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完善修订,目前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并且同时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等使用频率较多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严把新入网商户审查登记关,对已入网的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无证、假证、套证和无实体店的一律下线。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加强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检查,安排部署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104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42639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三方平台依法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网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2021年将按照新颁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继续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今年已将网络餐饮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列入年度计划,继续加强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对接,研究建立线上监测信息通报、推送机制,运用陕西省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把网络餐饮服务相关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信用约束。积极鼓励第三方平台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监控视频嵌入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页面,实现透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二、关于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加强管理餐具质量的建议

2020年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用洗涤剂、一次性纸餐饮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食品用复合膜袋和食品用非复合膜袋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标称生产企业135家,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已移交相关市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下一步将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加大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助力行业质量提升。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已将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检查纳入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投诉较多的网络餐饮服务者及时按照检查要点对线下实体店进行监督检查。

三、关于加强对外卖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教育的建议

我局已将2021年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年底前将建立“两库一平台”(一套题库、一套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一个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针对餐饮服务不同岗位设定考核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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