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6-01 16:12:03  

类别:A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1〕50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函

席七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保市场主体成效显著、压力尤在亟需多措并举予以帮扶》提案(第13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指定相关处室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梳理分析,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继续大力推行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的‘四个办’服务,放宽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建议答复:

去年来,我们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影响,认真落实“六保”任务,贯彻出台各项政策举措,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打造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去年2月,及时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对于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实行容缺办理,倡导“预约服务”“邮递服务”,推进网上办事、微信办照、不见面审批。去年底印发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出台7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不断完善网上登记系统,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进住所承诺制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不断提升登记注册效率。截止今年4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53.13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19%。其中:企业114.64万户,同比增长16.67%;个体工商户331.03万户,同比增长10.93%;农民专业合作社7.47万户,同比增长3.47%。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确保今年市场主体在去年基础上增长6%以上。

一是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近年来,相继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通知》,建成并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税控设备、用工备案、住房公积金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对企业开办用工备案、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件事”打包办理,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同时,把银行预约开户纳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扩展系统功能、提升智能化水平,彻底疏通企业开办中的堵点,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的覆盖率,全面落实企业开办3 个工作日或更短时间办结的要求。

二是逐步推进智慧辅助审批改革。在全流程网上办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智慧审批,打造更智慧、更便捷、一键通的“企业开办”申请方式,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领域智慧审批辅助功能,既能让办事企业群众操作简便,又为窗口工作人员减负减压,实现政企双赢。目前,正在杨凌试点。

三是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为解决“起名难”问题,简化名称登记流程,我省企业名称登记已经实现网上自主申报并与其他登记事项在企业登记时一并办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选用、自主申报和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下一步,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断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进一步释放名称资源,对注销、变更满1 年以上或已核名在有效期内未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予保留。

四是规范企业住所登记管理。落实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住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不得在登记注册环节增设审查条件,稳步释放住所登记资源。在法律、法规未做出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领域,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市场主体可以在同一县(区)域内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依申请人承诺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实行形式审查。支持住所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登记。

五是试行经营范围打包办。2020年5月我局印发《关于推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由企业自主“填写”改为企业自主“勾选”,区分一般事项和许可事项,成为全国较早全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省份之一。今年,我们将对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进行梳理,将一些与企业群众工作、生活联系密切的高频行业经营范围对应的条目集中打包,供市场主体选择。市场主体在选择经营范围时可保留需要的条目,删除不需要的条目,确保经营范围登记更加便捷准确。

六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2014年,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我省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已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我们将与总局积极协调对接,及时调整。

二、关于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大幅提升企业信息公开数量,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健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为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提供路径,努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答复:

近年来,我们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全方位、多领域、渐进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检查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简称省级平台),不断扩展平台功能,实现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全程留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的便利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代省政府起草印发了《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陕政发〔2019〕11号),从基础准备、联合抽查流程、工作保障等方面对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我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随机抽查计划、抽查程序、结果公示等各个工作环节。今年以来,全省各有关部门在省级平台开展随机抽查2054批次,抽取检查对象37353户。三是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为实现对同一市场主体“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抽查目的,不断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我们着力推动各有关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今年以来,全省各有关部门在省级平台开展联合抽查169批次,抽取检查对象4847户,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在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做好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不断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满意度,统一归集公示各类涉企信用信息,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记予企业名下,丰富和完善了企业全景多维信用画像。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依法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748.69万条,股权出质信息0.98万条,行政许可信息529.6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9.65万条。

(三)不断建立健全信用约束和信用修复机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进行公示,对企业进行履行义务的警示,向社会提示风险。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今年以来,4229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68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至目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2.6万人次。我们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大政策培训宣传力度,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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