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9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4-20 16:39:29  

类 别:C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1〕31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94号提案的答复函

高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尽快修订〈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实现电梯的安全智慧监管奠定法律保障的提案》(第69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谏言以及对电梯行业的关怀和厚爱。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您准确的指出了目前电梯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十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结合正在进行的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电梯智慧监管平台

依托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西部质量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用三年时间,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构建集电梯动态监管、风险管控、安全预警、应急救援、联动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监管平台。平台运用物联接入、大数据分析、规则驱动、电子地图等信息技术,构建电梯安全监管、质量安全评价,并逐步建立电梯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管理能力。目前此平台正在按计划有序建设中。

二、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精神,我局充分结合全省实际,经前期广泛调研、研讨、论证、征求意见、多次修订等环节,制定了《陕西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重点解决“重维保过程”“轻维保效果”的突出问题,通过三年试点逐步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按需维保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维护保养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服务化管理水平。

根据各地在用电梯数量和物联网建设实际,2021年在西安市开展试点,形成初步的按需维保监管模式;2022年以西安试点为经验,在全省扩大试点范围,尔后全面推广。

三、修订《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考虑到《条例》颁布时间较长,已不适应各方面的要求,今年我们开展修订《条例》调研活动。待《条例》修订完善后再集中精力修订《办法》。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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