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7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6-29 10:08:16  

类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1〕64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79号

提案的答复函

周兴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紧压茶茯茶中氟含量监督抽检的建议》(第37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了扶持我省茯茶产业健康发展,2019 年10月我局制定印发了《推广普及低氟砖茶行动方案(2019-2020年)》,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砖茶生产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健全质量体系、强化原料管控、确保产品质量。

二、《砖茶含氟量》(GB19965-2006)是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氟”列入监督抽检项目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任务,省局无权变更。

三、科学指导基层食品许可工作,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食品生产许可已全部下放市、县级政府,由市、县行政审批局或市场监管局承办。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扩项、延续换证等需求,我局将积极督促行政审批服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进行办理,只要符合许可条件,必须按照许可时限进行办理,许可部门无权增设任何与许可无关的前置条件。如果对办理结果有异议,食品生产企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茯茶作为我省的地方特色产品和食品支柱产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大扶持引导力度。希望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做大做强我省茯茶产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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