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19 17:41:32  

类 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2〕29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72号

提案的答复函

徐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建议》(第2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租赁房屋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房屋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对加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一些房屋中介机构采取不良手段侵害租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房屋中介机构,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房屋租赁市场体系,是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2021年落实您的建议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房屋租赁市场监管工作,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善监管举措、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聚焦立足主责主业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相关举报投诉,有力有效的打击了房屋租赁市场乱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不断完善监管举措。2021年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网信办、陕西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陕建发〔2021〕1065号),要求加强房屋租赁企业监管,引导房屋租赁企业回归房屋租赁服务本源,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房屋租赁企业从业监管。要求从事房屋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二是进一步完善租赁合同。配合住建部门加快完善房屋租赁和示范文本,深入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三是规范房屋租赁企业市场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及房屋租赁的虚假广告、房屋租赁企业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垄断行为。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转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一是围绕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印发《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列入重点整治广告范围。二是加大房地产广告监测力度,对省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重点区域户外媒介和重点网站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省级平台共监测房地产类广告2814条,涉嫌违法广告311条,相关线索均按程序派发辖区局核查处置。三是联合相关单位对西安市房屋租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听取西安市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查部分房产中介机构,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3844户房屋租赁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注销10户,吊销2户。查办违规经营案件2件,罚没90000元。四是开展房地产合同文本宣传。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房屋租赁等合同示范文本,省市县共同宣传,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三)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我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切实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转办涉及房屋租赁市场的违法举报线索,坚决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有关房屋类的投诉举报3916件,已办结3914件;其中,房屋出租服务类投诉举报2127件,已办结2127件,办结率100%。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陕西中道华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房地产项目星河9号举办的营销活动中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查处,要求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5万元。

(四)严厉查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我局在全省范围内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社区周围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收到较好成效。2021年4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无照经营整治的通知》,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先后办理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转办的3个经营异常中介的调查核实工作,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下一步落实您的建议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部门联动。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政策供给、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方面形成合力。共同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通过“严管重罚”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做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倒逼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守法经营。

(二)加强信息共享。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共享信息,进一步丰富和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积极化解房屋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测数据对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异常上涨情况及时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广泛征集住房租赁合同格式条款,针对发现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情形,采取集中约谈、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等举措,震慑违法经营、规范合同签订、化解合同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优化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在租房时注意合同文本事项,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检查、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赁价格、收费对象、支付方式、收费金额等内容。对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五)加强房地产广告监测。将房地产广告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监测。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宣传指导,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的广告经营行为。

(六)强化法治建设。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开展《陕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调研,将有效预防和制止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立法调研的一项重点内容,探索对带有托管性质的房屋租赁模式的法律规制方式,通过强化立法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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