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21 09:35:28  

类 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2〕29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函

郭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私营企业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贡献税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我省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阵地。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维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私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落实您的建议开展的工作

(一)精心部署涉企“四乱”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纪委要求,联合发改、民政等六部门开展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止目前,累计开展督导检查228次,暗查暗访561次,为企业节约成本5千万元,减免费用近千万元。

(二)加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2021年我局围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暖、商业银行、交通物流等五大重点行业领域,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各类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240家,中介服务机构397家,行业协会商会371家,商业银行205家,交通物流领域单位316家。全年立案30件,实施经济制裁5381.72万元,其中,退还其他多收费用3269.28万元,罚没2112.44万元。

(三)清理规范重要公用事业收费。一是认真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治理工作。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6660户转供电主体,向19.17万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商住楼住户退还多收电价款30655.91万元,罚没993.22万元。二全面清理规范水电气暖领域收费行为。先后检查供水企业88家,供气企业87家,供暖企业122家,对部分企业收费公示不规范、车用天然气加气企业未执行政府定价、物业小区违规收取水费抄表费、天然气公司违反政府定价销售等行为实施经济制裁385.55万元。

(四)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2021年7月我局召开全省商业银行收费政策提醒会,向各商业银行发放收费政策提醒函,对商业银行收费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抽调各地执法骨干对我省部分商业银行开展重点检查,责成相关商业银行向企业退还评估费等245.12万元。

(五)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在西安、汉中等地试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有机融合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质量综合服务。组织开展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遴选60家小微企业进行试点,推动认证认可在全省经济社会广泛应用。

(六)持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组织召开省级市场监管领域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优化升级改造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功能。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面,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倒逼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常态化解决企业在收费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各项降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涉企违规收费治理总体安排,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聚焦“六稳”“六保”任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持续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支持私营企业等广大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为市场主体增加活力。

(一)继续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规范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仍是当前经济工作十分重要的政策包,也是我们工作的硬任务。今年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机关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水电气暖、转供电和5G通信基站、银行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加强线索摸排调研,重点检查和严厉查处2020年以来的各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查办、曝光一批典型违规乱收费、乱摊派案件,形成强大震慑,确保中央和我省各项惠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减轻我省企业成本费用负担。

(二)积极发挥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作用。我局将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发挥全省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协作机制作用,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会商研判,重点关注疫情后经济复苏时期大宗商品价格对经济运行造成的影响,及早发现相关行业领域价格违法趋势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价格监管作为维护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通过及时出手、坚决执法,形成有效震慑,更好发挥价格监管执法职能作用,进一步维护各类企业价格权益。

(三)全面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发挥中国质量奖等各类质量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卓越质量三秦行”活动品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围绕支柱产业和领军企业,着力打造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扎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体系升级行动,探索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助推小微企业提质升级。

(四)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全力创建公平、透明、统一的大市场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制度,探索发挥市、县两级执法力量的支撑作用,重视对全省反垄断执法人才库成员的培养力度,采用集中培训及实战锤炼的方式,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反垄断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维护我省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着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各地开展基层和企业一线调查,认真梳理基层监管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前瞻性、可行性、针对性研究,完善提升基层监管效能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价格监管执法业务指导,每年选取若干涉企收费重点、难点和热点领域,通过技能培训、案例研讨、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各级市场监管干部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用规范文明的执法为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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