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01 16:41:39  

类 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2〕42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答复的函

乔永信委员:

您提出的《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减少农产品(食品)盲目抽检》提案(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国抽大数据系统,实现全国抽检一盘棋。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指导下,国、省、市、县四级抽检实现了资源统筹、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是抽检数据统一归集。市场监管总局开发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系统,四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全部上传至国抽系统。二是抽检结果应公示尽公示。抽检结果由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局统一发布,并通过系统进行监测,实现抽检结果公开透明。三是抽检不合格属地处置。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通过国抽系统自动分发给生产、经营企业所在的市场监管局,由属地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四是抽检数据统一利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本区域的所有抽检数据按季度进行分析汇总,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卫健、农业、公安、海关、粮食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共同研判食品安全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风险共商,联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二、在加强宣传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方面,我局推动开发了“陕西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平台”“守护者”“阳光食安”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人员、消费者等均可通过以上信息平台实时查看食品企业监管数据等;通过连接生产经营者的摄像头,在线查看生产经营者的加工过程,实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今年2月起,我局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求要充分发挥省局综合监管业务平台作用,对所有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要全部录入业务平台,做到大小企业“颗粒归仓”、监管台账一清二楚、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同时,更新完善了信息平台,强化了数据统计和研判分析功能,为目标监管、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我局已成立食品智慧监管推进工作专班,研究落实各个监管平台的应用系统更新、数据联通共享、风险深度挖掘等,推动监管数据实时掌控、食品风险一键提示。

三、在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制度、找出监管难点重点、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综合研判方面,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陕西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制度(试行)》,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粮食、海关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议,互相通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情况、执法办案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情况、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食品检验和快速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趋势等,共同研究食品安全形势、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监管建议和对策,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风险共商,联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四、在减少盲目抽检频次、加强企业自检能力建设、加强地方检测能力建设方面,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指导下,坚持国、省、市、县四级抽检、分工配合原则,实现四级抽检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国、省两级重点抽检预包装食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等;市、县两级局重点抽检本辖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餐饮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加强企业自检能力,省局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开设自检室、开展自检工作,鼓励农贸市场和商超设立快检室,保障食品安全。为支持地方检测能力建设、减少各级检测费用,省局每年向基层食品检测机构拨付检测设备采购经费,安排食品抽检任务并支付经费,组织基层检测人员赴省级检测机构免费培训等,提升基层食品检测能力。

食品安全抽检是食品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发现风险、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的有力技术支撑。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抽检技术研究,科学计划抽检项目和批次,统筹调配抽检资源,规范抽检过程和结果运用,推动全省抽检工作权威公正、科学透明。希望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做出贡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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