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1 15:08:55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41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320号提案的答复函

郝东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商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第3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服务农村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以农村市场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农村食品整治、农村电商经营活动监管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全省农村商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农村市场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以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净化农村市场环境。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全省市场监管农资整治工作会议,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农资购销旺季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赴我省粮食主产区开展市场监管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助力农资市场秩序规范运行,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拓案件来源,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及时公开处罚信息,较好的发挥了执法稽查守底线的作用,有力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稳中向好的局面。2022年11月10日,2022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陕西分会场集中销毁包括食品药品、服装鞋帽、婴幼儿用品、建材电器、烟酒日化、汽车配件、非法出版物等30余个大类、120余个品种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500余万元;2022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电子商务平台1208个次,网络食品经营者2138个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4062户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2438户次(其中校园内食品经营者2505户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2770户次)。专项治理期间,共立案87件,罚没金额39.21万元,没收“低俗营销”食品846公斤。

2.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监管实际,修订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包含25类65项,涉及省知识产权局和省局机关13个业务处室。制定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各抽查事项的检查内容、方法和依据,进一步提升了随机抽查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抽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共同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各项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积极研究推动粮食加工品和食品小作坊生产实行许可承诺制,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通过精简许可申请材料,缩短许可时限,优化延续和变更程序等措施,提高了食品生产许可效能,积极推进涉农主体提质增量。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我们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重点企业、集中连片的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监管,不断推进农村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先后在泾阳县、三原县等地区组织召开全省酒类、茯茶、方便食品(辣条)、小磨香油安全监管以及质量安全提升现场会。邀请媒体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监督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着力提升农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

4.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我们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通过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经验互鉴,形成农村市场监管工作合力。一是上下联动。省局牵头协调推动全省农村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二是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协调开展“集群作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重大跨区域线索,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提请省局指定管辖或组织查办;三是区域协同。在办案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外地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开展协查或上级部门协调的,提出协查协调需求;四是加强部门协作。按规定做好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等工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发挥各自优势,联查联办,严惩违法行为。

5.加大农村市场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农村市场监管案件查办的同时,结合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我们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同步组织宣传统筹策划,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专项行动内容、政策法规、消费知识及工作成效,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农资市场整治。不断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与价格监测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部门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数据信息,持续加大农资市场巡查检查和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电商经营活动监管,通过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网上经营化肥等农资的店铺主体资格监测,督促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查处农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对化肥等农资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对化肥等农资的养分含量、质量功效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二是统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工作部署,对农村市场治理工作一体安排、共同推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规范处罚,形成有力震慑,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舆情监测等渠道,对投诉举报线索,规范处置程序,及时分流转办案件线索,认真开展分析研判,依法高效组织查办,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衔接,对相关部门转交案件线索坚持快核快查、快处快结、快速反馈,形成良性工作互动。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将服务“三农”深刻融入市场监管各项业务之中,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为切口,严厉打击农村市场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三农”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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