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5:17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43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函

胡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建议》(第22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分析我省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保护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都很有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认真研究,就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出23项具体改进措施,具体如下:

一、关于“建议主管部门开展针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关培训,另一方面提升监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咨询。”的落实措施

(一)在培养中小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省知识产权局在《2023年度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要做好企业知识管理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管理水平;二是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作用,坚持每年举办知识产权维权专题讲座,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专业指导,讲解维权案例,解答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活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制式培训活动,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在提升监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专业水平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一是省知识产权局制定我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方案,围绕知产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方面,着力提升市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专业素质;二是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三是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四是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才库、专家库作用,定期赴全省各地开展商标、专利执法督导。五是依托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陕西子平台,丰富平台知识产权内容,为知识产权系统工作人才提供学习和交流平台。

二、关于“提高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补贴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赔付条件,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意识。”的改进措施

(一)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和陕西银保监局联合出台《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保险补贴管理办法》,此项政策面向全省各市(区)企事业单位,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型,包括侵权责任保险、财产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多种保险产品,按照“事后补贴、按比例补贴、总额限定”等规定,对中小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给予补助,意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涵盖更广、支持力度更大、更贴近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补贴支持,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二)以点促面带动全面发展。宝鸡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首批专利保险示范城市,出台《宝鸡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利保险理赔规范》等,为企业提供补贴,支持企业投保。宝鸡市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专利保险补贴,举办保企需求对接会、组建维权援助专家团队、设置绿色维权通道、定期跟踪投保专利法律状态等工作,为企业专利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专利保险投保覆盖了全市一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其他地市知识产权保险相关政策正在制定当中。

(三)加强专利保险的培训、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对专利保险的意识和接受度是推行专利保险的关键环节,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举办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接会及相关培训,将专利保险作为重要内容,组织编印《陕西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指南》手册,提供专利保险、质押融资等信息,积极研究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新险种投保。

三、关于“加大对侵权企业的惩罚力度,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公示信息系统,禁止利用政府资金采购侵权产品,保护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落实措施

(一)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严保护,围绕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信息公示。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包括知识产权违法有关信用信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等失信信息)进行归集,记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开展联合惩戒。一是省知识产权局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专利代理机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强化行政管理信用监管,深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二是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加强日常监管,禁止参与评优评先,限制享受各类政府扶持政策,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三是依托省大数据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涉企信用信息部门互联共享,并由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根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四是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于侵权企业,财政部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关于“针对产品侵权确权难,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的落实措施

(一)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110余家。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贸促会对秦创原入驻企业进行调研座谈,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执法办案人才库管理办法》,首批入库成员111名,涉及包括知识产权执法在内的19个市场监管领域。省知识产权局制定《陕西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组建陕西省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14人,为提升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预警能力提供了人才支撑。

(二)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全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成立陕西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西安分会,咸阳市、韩城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和调解中心。成立西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该中心具有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职能,通过开展行政裁决口审、复审以及无效案件远程口审和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审查、确权、维权,着力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

五、关于“在监管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提高企业维权效率。企业发现侵权信息后向执法窗口报案,根据案情信息情况由相关执法部门协同办案,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的落实措施

全省各行政、司法部门积极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全力提高企业维权效率。一是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高院、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三级联动、衔接顺畅、保护高效的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体系。二是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检察院印发《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使用办法》,为促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三是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共同推动建立陕西省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调处工作流程,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各市(区)建立知识产权重点市场关注名录,加强对专业市场的监管;四是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知》,推动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五是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积极受理涉电商平台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和相关投诉举报,及时分流转办相关投诉举报,确保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六是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院、省检察院共同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队伍,在提高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能力素质的基础上,通过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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