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7 09:55:06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61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3号建议的

答复函

刘瑞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开展中的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大对安康富硒产业相关项目的倾斜支持”的建议

省知识产权局近三年来持续对安康地理标志相关产业特别是涉及富硒产品给予了支持。2020年推荐“紫阳富硒茶、岚皋魔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分别给予了经费支持。省知识产权局在2020-2022年分别实施了“安康市地理标志促进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工程”,紫阳富硒茶、岚皋魔芋、石泉蚕丝、平利绞股蓝、平利女娲茶、镇坪腊肉、旬阳狮头柑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等8个项目并给予了经费支持,全市 100 余家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二)关于“加大富硒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的建议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在加大富硒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上持续给予支持。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富硒食品专业专利导航政策建议》及《陕西省富硒食品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并在今年4月24日安康市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指导的“富硒产业专利导航暨地理标志促进区域发展计划项目成果发布会”进行发布。

(三)关于“加大安康富硒产业品牌支持力度”的建议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支持指导安康富硒产业品牌特别是地理标志品牌发展。通过实施陕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实施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公用品牌,加快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市、县政府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引导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主体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动加快培育辖区内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二、下一步将持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实施,对全省具有地理标志特质,特别是陕北、陕南、关中地区独有的名优特产品的产地、产量、加工能力、销售区域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特色等级、数量规模和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分类排队,完善地理标志培育保护总体规划、确定重点产品,逐步开展地理标志申报。支持、指导政府主导的相关主体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商标和产品为载体的区域品牌、商标品牌。

(二)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充分发挥指导站的服务、联络、宣传、辅导作用,引导企业提升商标品牌建设能力,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助力支撑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运用、管理、推广工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三)加强地理标志和区域品牌宣传活动。省知识产权局将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网络平台以及新媒体、自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以地理标志为代表的区域品牌,展示地理标志等产品、普及商标品牌保护知识,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利用“农高会”、4.26知识产权周宣传地理标志和区域品牌在精准扶贫、强市强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市、县以地理标志知识培训、咨询服务、座谈研讨等形式开展宣贯,深化对区域品牌的保护和开发知识。

(四)持续开展地理标志的运用与促进工作。我们将持续开展陕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投入力度,聚焦地理标志发展的现实性问题,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用地理标志产业实现区域经济的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目标。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诚恳地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上一条: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条: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答复函

  1. 打印    关闭
相关资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