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7 09:57:08  

C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61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

答复函

杨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力度的建议》(第183号)收悉。在这里向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怀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对于行政和司法机关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工作,尤其在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技术事实认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有着重要意义。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中均对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2022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工作定位、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机构培育和完善行业管理等八个方面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同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对知识产权鉴定的定义、涉及的具体领域、鉴定意见的性质和鉴定工作衔接的相关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今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确定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首批入选机构的通知》,北京国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作为首批鉴定机构纳入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

省知识产权局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进全省知识产权鉴定工作,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要求,“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加快建设专业化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探索建立支撑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机制”。2022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2022年9月,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落实举措》,从10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安排。今年,推动将《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纳入《陕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构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遴选荐用机制,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并实现动态调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和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知识产权鉴定标准,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仲裁、调解等工作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技术支撑”,为我省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有效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省知识产权局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目前正在制定由地方推荐纳入全国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的相关政策,待该政策出台后将及时跟进落实。据省司法厅反馈,我省将严格按照司法部相关要求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规范,下一步可能会对“四大类”鉴定外的“其他类鉴定”进行清理。因此,也希望您能够加强呼吁,在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鉴定条例》时继续保留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合法地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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