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5-25 16:54:06  

类 别:B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41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第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的基础保障。本次机构改革加强了对市场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实现了工商、质监、食药监及知识产权、价格监管、反垄断、盐务监管等市场监管职能的有机整合。根据我省机构改革方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机构改革纵深压茬推进。目前,省市场监管局正推进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市级局“三定”规定均已印发,机构整合、人员转隶到位,正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县级局机构整合、人员转隶工作正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和基层所“撤并改合”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我省改革方案中要求,要深化市县机构改革,严格编制管理,同时也指出要对编制进行整合规范,随职能变化相应调整编制。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对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能力培训和执法监督;同时,建议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同级编办的沟通协调,坚持服从大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二、关于理顺基层市场监管所管理体制。一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关注并全力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据2019年调研统计,全省约44%的基层市场监管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划归乡镇(街道)管理后,监管执法力量与监管职责不匹配,“人少事多”问题突出,基层市场监管综合监管和执法效能受到很大影响和制约。结合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改革,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研讨、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反映基层诉求,争取最大政策支持。2019年11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乡镇(街道)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尚未完成乡镇(街道)工商、食药监机构职能整合的,要在本次综合执法改革中一并整合到位。”这些都从政策层面理顺了市场监管所隶属关系,有力巩固和加强了基层监管力量。目前,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加紧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稍显滞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三、关于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多次召集各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交流研讨。2019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后,为稳慎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我们对市、县、镇(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队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细致梳理,摸清了现有执法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现状,提出了明确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机构、人员整合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的意见建议,2019年11月,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我局建议基本予以采纳。我们迅速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解读政策规定,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2020年4月9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组建城六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为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其他各地市也正在按照改革方案加紧推进人员划转、机构整合设置等具体事宜。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快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8日




上一条: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30号提案的答复函

下一条: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1. 打印    关闭
相关资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