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2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陕西易嘉经贸有限公司,朱波荣:
我局正在调查了解陕西易嘉经贸有限公司2006年1月24日设立登记有关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你们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在该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请陕西易嘉经贸有限公司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朱波荣(股东)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
联系人:魏源斌,联系电话:029-86138519;高琪,联系电话:029-86138606。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