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节粮减损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7 10:38:39  

陕市监函〔2021〕99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节粮减损领域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粮食安全,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尽快构建以节粮减损为目标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节粮减损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1〕257号)工作部署,现就征集2021年度节粮减损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立项范围

以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为重点,征集一批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在粮食生产环节,着重加强粮食种子发芽率以及农业机械收割损失率等相关标准研制;在粮食储藏环节着重加强仓储设备建设、虫霉防治和减损降耗等相关标准研制;在粮食运输环节着重于降低包装、装卸抛洒、撒漏损失率等相关标准研制;在粮食加工环节着重于限制产品过度加工、科学界定产品加工等级以及副产物利用率等相关标准研制;开展粮食损失浪费评价相关标准研制。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单位要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本次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8个月。

(三)申报国家标准项目资料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3号,见附件)相关要求准备,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并填报“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三、申报时间

2021年节粮减损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申报材料及公文(含电子版)请于2021年9月18日12:00前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欣宝,电话:029-86138615,邮箱:405336769@qq.com,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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