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电力电缆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5 14:55:36  

陕市监通告〔2021〕7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电力电缆等5种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力电缆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电力电缆、一次性纸餐饮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水泥、水泥熟料共5种产品。共抽查全省范围内236家企业生产的24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2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力电缆

在生产领域抽查了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商洛、汉中、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等地区31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57%。重点对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非金属护套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EPR,HEPR和XLPE绝缘热延伸、XLPE绝缘热收缩、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非金属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非金属护套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ST2型PVC护套失重、电缆的单根阻燃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EPR,HEPR和XLPE绝缘热延伸、ST2型PVC护套失重。

(二)一次性纸餐饮具

在生产及流通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汉中、商洛、西咸新区、杨凌等地区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感官指标、感官要求、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渗漏性能(水、油)、抗压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杯身挺度、抗压强度。

(三)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在生产及流通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咸阳、宝鸡、汉中、安康、商洛、西咸新区等地区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限PS材质)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水泥

在生产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咸阳、宝鸡、汉中、安康等地区89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9%。重点对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水溶性铬(Ⅵ)、放射性、保水率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水溶性铬(Ⅵ)。

(五)水泥熟料

在生产领域中抽查了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商洛、汉中、安康、榆林、韩城等地区34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5%。重点对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游离氧化钙、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3CaO•SiO2+2CaO•SiO2、CaO/SiO2质量比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抗压强度(28天)。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局反馈处理结果。

附件:1.电力电缆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

业名单

2.抽查产品简介及部分产品购买建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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