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09:31:16  

陕市监办发〔2023〕6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

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引导各类组织树立标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3〕105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等工作,确保所推荐组织和个人代表我省质量管理最高水平。

二、报送时间

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提名推荐的组织和个人申报材料,请于5月18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军,电话:029-86138329,传真:029-86138325,

邮箱:396488115@qq.com。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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