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7 08:35:28  

 

公告〔2023〕1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对《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批准立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反馈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

地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2006室,邮编:710061,电话:029-86138299,电子邮箱:sxscjgjbz@163.com。

附件:1.《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立项申请表

2.《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情况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陕西省富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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