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张家瑞、李海军:
李秋荣提出的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一事,已经我局调查终结,拟作出撤销注销立登记决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决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隐瞒巨额债务,累计吸收公众存款132人次,累计吸收存款金额总额1419920元,一直没有清偿,涉及举报人李秋荣3万元。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28日注销登记时提交的“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报告”确系存在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
在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28日办理的注销登记,侵犯了李秋荣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28日注销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尹繁军 马航
联系电话:029—86138038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