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市场监管督查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7:00:06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荐省级市场监管督查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市场监管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督查检查工作效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陕西省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市场监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红黄白“三色”督办制度的通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市场监管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统筹计划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拟组建陕西省市场监管督查工作专家人员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专业技术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企业管理、信用监管、反垄断、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广告监管、计量标准、认证检测、消费保护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相关专业法律和技术人才。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二)熟悉掌握并能准确运用国家市场监管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度细则等有关规定。在本专业领域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协助全省督查解决本专业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难题;

(三)具有较强的宏观统筹和思维能力,参与本专业行业领域重大决策、应急处置、调研研究、现场检查任务每年不少于10次以上,担任国家、省级专家、组长及获得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特殊津贴的优先选聘;

(四)在相关领域有10 年以上工作经验(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检查、审评、审核、审批、检验、检测、临床研究、标准制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稽查执法、监测评价等);

(五)能够胜任相关工作,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能力及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专家享有待遇权利

(—)执行督查任务时,督查专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全过程进入相关区域,现场录相拍照,调取查阅相关记录,访问信息系统,询问有关人员;

(二)督查专家在执行督查任务时,可依法依责独立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依法科学做出判断决定,并对重要督查任务结果签属最终意见;

(三)督查专家对全省市场监管重要督查考核、检查任务、项目计划及实施包括整改效果有决策建议权,重点参与对全省督查员的培训、考核、评价工作;

(四)督查专家在本行业、本领域及本单位享有推荐先进、选拔使用优先权。

四、推荐方式和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局遴选、择优入库的程序进行。

2、请推荐单位参考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一),查验申请推荐表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31日前将《陕西省市场监管督查专家申请推荐表》、《陕西省市场监管督查专家候选人员汇总表》(单位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省局督查处(邮箱419741467@qq.com)。

3、省局督查处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遴选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向被遴选专家颁发聘书,录入省市场监管督查专家库,按照职责和督查工作类别,参与市场监管督查相关工作。

五、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一是要广泛开展公告宣传。各级各单位要重视市场监管各专业、各行业、各领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执法检查类专家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广泛宣传专家优秀事迹、典型案例、优质执法示范标杆,全力推动督查专家人才向诚信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为加快建立市场监管督查“陕西标准”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要严格组织审查推荐。各单位认真组织个人申请,积极推荐专业人才,严格审查相关经验材料,保证依规选人、科学选人、准确选人,为优质的“陕西督查”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要严密实施审核遴选。省局督查处牵头,严格按照推荐选拔程序,严密实施人员遴选工作,切实把党性职业感综合素质过硬,事业心、使命感、责任感强,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才选到专家队伍当中来;

四是要强化培训使用管理。专家所在单位、机构要重视对入库专家的培训、教育,强化能力提升,注重经验积累,支持“专精特新”型专家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建设全国享有声誉的权威型“陕西专家”队伍。

五是要全力搞好待遇保障。被推荐人员通过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将作为省市场监管督查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我省市场监管重要督查任务,相关单位要积极全力做好专家有关交通、财务、薪酬、医疗等保障工作,确保专家能安心岗位,专业督查。

联系人: 李埠民 电话:029-86138909

赵卓伟 电话:029-86138231

附件: 1.陕西省市场监管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市场监管专家申请推荐表

3.陕西省市场监管专家候选人员汇总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陕西省市场监管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额

备注

省药监局

2

各单位推荐对象名额尽可能涵盖从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知识产权、价格、网络、信用、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监督检查任务。

省知识产权局

2

稽查局

2

行政审批局

2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

陕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2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2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2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

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办公室

(陕西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

2

陕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

2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2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2

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

3

西安市

3

宝鸡市

1

咸阳市

1

铜川市

1

渭南市

1

延安市

1

榆林市

1

汉中市

1

安康市

1

商洛市

1

韩城市

1

杨凌示范区

1

院校及研究机构

10

合 计

58

备 注

附件2

陕西省市场监管专家申请推荐表

姓名

性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民族

行政职务

职称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市场监管

岗位及年限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学历

专业及学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培训

授课经历

工作经历及荣誉

成果

本人提供上述个人情况、证书、学历、岗位均属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后果。

签 名:

年 月 日

县区局(科室)

意见

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我局审核,同意推荐该同志为全省市场监管专家候选人。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局(直属单位)

意见

同意推荐该同志为全省市场监管专家候选人。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局审核结果

同意该同志为全省市场监管专家候选人。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推荐表内容应真实有效,“签名”栏须本人亲笔签写。

2.“学历”栏中填写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

3.“职称”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

4.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照。

5.“培训授课经历”填写参加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市场监管相关学习培训授课经历。

6.“荣誉成果”填写在市场监管岗位取得的省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7.“从事市场监管岗位及年限”主要填写在市场监管、技术服务岗位上从事的主要工作性质、时间,如: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员3年,药品检验检测4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8年、价格监管5年、网络交易安全3年。

附件3

陕西省市场监管专家候选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单位职务/岗位

本职岗位及年限

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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