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1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海外标准试点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实施意见》,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中亚国家标准政策贸易便利化,为我省“走出去”企业提供标准化支撑。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海外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函》(陕市监函〔2023〕1011)要求,在前期项目征集和资料审查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拟下达的陕西省海外标准化试点(西安爱菊粮油-哈萨克斯坦园区)”“陕西省海外标准化试点(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哈萨克斯坦传统医学中心)”2项海外试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23日12时前将具体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标准化管理处刘成,邮箱:sxdbsq@126.com,电话:029-86138299。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