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企业声明公开产品标准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2 18:04:41  

根据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局组织对企业标准信息平台上企业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进行了抽查,第二季度共抽查企业声明公开产品标准100份,合格率为62%,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声明公开产品标准整体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24时,全省共有2941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累计公开标准22323项,其中国家标准1255项,行业标准606项,地方标准65项,企业标准20375项,团体标准22项,公示企业数量较上季度增长7.02%,公开标准总数较上季度增长12.38%。各地区企业声明公开产品标准情况见表1。

表1各地区声明公开产品标准情况

序号

地区

企业

数量

公开

标准

总数

国家

标准

行业

标准

地方

标准

团体

标准

企业

标准

公开标准总数占比

1

西安市

1381

12343

152

105

11

21

12054

55.29%

2

渭南市

271

3628

309

174

17

0

3128

16.25%

3

咸阳市

232

1430

145

51

1

0

1233

6.41%

4

宝鸡市

214

957

82

87

1

0

787

4.29%

5

汉中市

112

890

66

16

5

0

803

3.99%

6

西咸新区

99

725

9

5

0

0

711

3.25%

7

杨凌示范区

106

712

27

39

0

0

646

3.19%

8

榆林市

99

425

103

23

10

1

288

1.90%

9

安康市

182

406

147

49

10

0

200

1.82%

10

延安市

59

244

42

8

0

0

194

1.09%

11

铜川市

69

236

56

17

5

0

158

1.06%

12

韩城市

64

160

83

26

2

0

49

0.72%

13

商洛市

21

94

2

1

0

0

91

0.42%

14

府谷县

21

37

26

1

3

0

7

0.17%

15

神木市

11

36

6

4

0

0

26

0.16%

合计

2941

22323

1255

606

65

22

20375

100%

二、抽样情况

按照随机抽取样本的原则,本次在建筑和工程机械及配件,工业制造和加工机械及配件,包装储运机械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发电、配电机械及配件,生物化学品和气体原料化学品,机械加工及各部件,电子元器件,采矿、石油和天然气服务,电气及配件,照明设备及配件,空气调节系统及管材等12个产业类别中抽取100个产品,样本涉及14个地区,抽样清单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在省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抽查内容

1.执行标准是否符合《标准化法》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2.标准规定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相应的检测验证方

法是否规范、合理;

3.标准的结构、要素与编排格式是否符合GB/T 1.1-

2009和GB/T 20001.10要求;

4.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

四、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合格标准62份,不合格标准38份。其中,对今年第一季度抽查不合格的32份标准进行了复查,有23份标准仍未整改到位。抽查结果显示,规范性引用文件非现行有效23份,标准技术指标与检测验证方法不合理16份,标准结构与编排格式不符合GB/T 1.1要求1份,产品标准结构要素不符合GB/T 20001.10要求3份,公示方式不规范7份。各地区标准抽查结果见表2,各有关产业标准抽查结果见表3。

表2 各地区标准抽查结果

序号

地区

公开数量

抽查数量

合格数量

合格率

1

西安市

2300

12

10

83%

2

西咸新区

97

9

7

78%

3

铜川市

44

4

3

75%

4

宝鸡市

223

11

8

73%

5

咸阳市

127

10

7

70%

6

渭南市

263

11

7

64%

7

杨凌示范区

60

7

4

57%

8

汉中市

214

11

6

55%

9

神木市

2

2

1

50%

10

韩城市

3

2

1

50%

11

榆林市

33

4

2

50%

12

延安市

84

7

3

43%

13

商洛市

20

5

2

40%

14

安康市

18

5

1

20%

15

府谷县

0

0

0

0

合计

3488

100

62

62%

注:“公开数量”为各地区在本次抽查的12个行业领域中的公开数量,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0时。

表3 各行业类别标准抽查结果

序号

行业分类

公开

数量

抽查

数量

合格

数量

合格率

1

电子元器件

169

6

6

100%

2

照明设备及配件

18

3

3

100%

3

空气调节系统及管材

46

7

6

86%

4

生物化学品和气体原料化学品

1694

24

18

75%

5

采矿、石油和天然气服务

834

12

8

67%

6

电气及配件

188

5

3

60%

7

包装储运机械及配件

64

9

5

56%

8

建筑和工程机械及配件

26

2

1

50%

9

机械加工及各部件

77

6

3

50%

10

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

203

8

4

50%

11

工业制造和加工机械及配件

109

12

5

42%

12

发电、配电机械及配件

60

6

0

0%

合计

3488

100

62

62%

注:公开数量数据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0时。

五、结果分析

1.从企业声明公开标准总量看,西安市、渭南市、咸阳市公开数量居前三,占比分别为55.29%、16.25%、6.41%。与上季度相比,各地市标准公开总量均有上涨,其中汉中市、咸阳市增幅较大。

2.从企业产品标准抽查质量看,榆林市、延安市、商洛市、安康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合格率均低于50%。

3.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缺失、检测验证方法缺失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非现行有效。主要是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有作废、被代替或废止等情况。

(3)标准结构、要素与编排格式不符合GB/T 1.1-2009、GB/T 20001.10要求。主要是标准编排格式不规范、标准主体要素结构(检验规则、标识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缺失等。

(4)标准公示方式不规范。主要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示方式不规范,公示的企业名称、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与标准文本上的名称、编号不一致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效能。《标准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监督检查。各市局要依法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标准的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企业标准声明公开。《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各地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标准化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企业按规定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标准综合能力。各地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企业对标达标活动、实施企业标“领跑者”制度等,组织标准化知识培训和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操作培训,不断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助推企业向高质量发展。

4.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各地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树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法律义务,不公开是违法的理念导向,主动配合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对存在问题标准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促进企业不断提升企标准化水平和质量。

省局标准化管理处:

联系人:荆波 联系电话:029-86138138

省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孙峰 李丹 联系电话:029-82296780

陕西企标公示交流群1,QQ群号码:466039801

附件:2019年第二季度企业产品标准抽查评价结果汇总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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