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承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同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政务公开承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相关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和时限,抽查检查结果等政务信息。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等工作。同时加强服务监督,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干部为人民服务。
三、勤政高效承诺: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一网通办”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着力消除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质量标准,实现标准化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让群众吃得放心、安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四、执法质量承诺: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监管体制,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施全程监管,对新兴产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信用体系承诺:不断优化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及时准确归集公示共享我局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同时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互联共享工作,将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其他部门涉企信息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建设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自觉诚实守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六、守信践诺承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工作人员要遵守党风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为社会作出表率。
监督电话:029-861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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