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11:08:29  

陕市监质监〔2019〕1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电热毯产品质量

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质检机构:

为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安全综合治理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烟花爆竹和电热毯2种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产品种类

烟花爆竹和电热毯。

二、抽查范围、批次

具体抽查范围、批次见附件1。

三、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烟花爆竹和电热毯2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抽样和检验,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监督抽查任务分工

1、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烟花爆竹产品的抽检工作。

2、陕西省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电热毯产品的抽检工作。

五、监督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样和检验阶段。承检单位应于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抽样和检验工作,填写《2019年烟花爆竹和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样数量反馈表》(见附件2),加盖抽样机构公章。并将附件2和抽样单及时上报省局质量监督处。

(二)异议处理阶段。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结果确认和异议处理工作。对企业提出异议要求复检的要将情况报省局质量监督处,再按照复检委托单要求开展异议复检。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结果确认工作由承检机构负责完成。

(三)结果上报阶段。承检机构对检验结果及相关情况核对无误后,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监督抽查结果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将附件2、附件3、附件4、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结果确认的快件单复印件(原始投递单及邮件处理过程单)、监督抽查总结等材料按要求一并报送至省局。监督抽查总结包括:监督抽查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需要采取的措施及建议。上报纸质总结材料一式二份,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991001097@qq.com。(快件请发EMS,地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2204房.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邮编:710021联系人:宋超,联系电话:029-86138239)

2019年12月10日前,由承检机构完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系统(http://sxjcjg.4ugood.net/)中监督抽查结果网上录入工作。(录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咨询:北京永杰友信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穆亚洲:15639258506,熊小玉:18039663794.客服电话:400-6371070转802)

六、监督抽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对违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按照该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承检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按省局的统一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周密部署、迅速落实,要组织抽样和检验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确保抽样和检验工作公平、公正、规范。

(三)严格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不能参与对自己所抽样品的检验,抽样人员和抽样企业采取“双随机”方式。

承检机构在抽样前应当主动和相关市(区)、县局联系,保证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各市(区)局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参与抽样和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查范围及生产企业名单进行抽样,按照总局有关要求,依法、科学、公正地完成抽检任务。

(四)在生产企业抽取的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在销售者处抽样时,监督抽查所需检验样品应付费购买;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检验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可以由被抽查市场主体无偿提供。本次监督抽查不收取检验费用。对拒检企业,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承检机构在抽样时需出示监督抽查通知文件和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抽样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抽样要求完成抽样工作,不得违规抽样。

对违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被抽查企业可以拒绝抽样。

(六)承检机构在检验中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七)受检企业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检机构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八)承检机构应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抽样单、检验报告(包含合格报告和不合格报告)及结果确认有关资料以EMS快件形式寄送至企业辖区所在市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应同时寄送受检企业。相关市(区)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后处理结果上报省局质量监督处。(后处理情况报寇耀国,联系电话:029-86138906,快件请发EMS,地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2201房.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邮编:710021)

附件:1.2019年烟花爆竹、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范

围及批次分配表

2.2019年烟花爆竹、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

样数量反馈表

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2019年危险化学烟花爆竹、电热毯品产品质量专项

监督抽查抽样企业汇总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1

2019年烟花爆竹和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

监督抽查范围分配表

产品名称

抽查范围

抽查批次

承检单位

烟花爆竹

渭南、宝鸡、汉中、安康、榆林、延安、商洛

生产领域:30批次

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流通领域:20批次

电热毯

西安、咸阳、渭南

生产领域:20批次

陕西省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流通领域:10批次

附件2

2019年烟花爆竹和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

监督抽查抽样数量反馈表

承检机构名称

抽查产品类别

抽查具体名称

抽样数量(批次)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务传真

工作邮箱

年 月 日

(质检机构公章)

附件3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查企业数

抽查样品数

合格企业数

合格样品数

不合格样品数

总体合格率

实物质量合格率

其中标识标注不合格样品数

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数

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抽查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抽查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

标准值

实测值

企业确认情况(具体确认人的姓名及日期)

生产企业

经销企业

附件4

2019年烟花爆竹和电热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样企业汇总表

 

承担抽样单位: 负责(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企业所在地(市、县)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起/批号

抽样人员

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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