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和陕西省八部门《关于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69号)的要求,引导企业瞄准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发挥先进标准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评估工作机构,依据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组织开展了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经筛选,确定洗涤剂、液化天然气、压力变送器、聚乙烯树脂4类产品参与评估,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标准核心指标比对评估,认定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等四类产品标准为2019年企业标准“领跑者”,现予公布。
附:陕西省2019年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