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0年一季度陕西省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监督检查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7:12:3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95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113号),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公示2020年一季度陕西省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监督检查清单。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33项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团体标准(清单见附件)。

二、监督检查内容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检查内容为:

1)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制定的团体标准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3)团体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监督检查方法

 依托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常态化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公示时间

    2020110-116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或省标准化研究院反映有关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人:张欣宝

电话:029-86138615    电子邮箱:405336769@qq.com

省标准化研究院联系人:叶青

电话:029-82290801    电子邮箱:232258013@qq.com

 

附件: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团体标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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