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子仲副局长解读
《陕西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
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文件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上海、安徽、南京、宁波、苏州等地分别进行了试点,结合前期试点经验,2020年4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
二、改革目的
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激发电梯维护保养市场活力,提升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改革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调动使用、维保单位自主管理能动性,切实落实使用单位自行检测和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的主体责任。
(二)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电梯维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项目向按需维保转变,提升维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定价机制,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
(三)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电梯检验的公益属性和电梯检测的市场属性,优化配置检验检测资源,充分发挥检测工作的技术诊断作用,更好发挥检验工作技术监督作用,维护群众利益。
(四)强化智慧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数据分析,加大信息公示力度,推行信用管理,推进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四、我省试点方案规划及任务
为全面保障试点期间“检验、检测质量”和“应检尽检”,省局评估分析全省检验、检测能力,统一规划布局,确定试点范围,总结监管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2021年6月底前首先在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神木市、府谷县等地进行试点,试点地区探索监管模式;2021年底前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监管措施,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省市场监管局适时公布试点区域);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在试点基础上,推广较为成熟的监管经验,完成全省范围试点工作。
(二)2021年10月1日开始扩大试点:西安市高新区、鄠邑区、周至县、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全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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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