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扎实推动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4月下旬至11月2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
其中,卫生环境提升行动,以旅游景点、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单位、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以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和贮存场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操作区和原料贮存区为重点区域;以从业人员卫生和健康检查、防疫防控知识培训和制度措施、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经营场所卫生、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摆放和贮存、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洗维护、餐饮具的洗消保洁、通风和“三防”设施等为重点项目,逐户逐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环境方面的问题隐患。质量标准提升行动,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出厂检验、仓储物料管理、物料防护等各个重要环节是否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及原料质量、食品留样、台账记录的建立运行及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查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纾困解难,行政许可和为民服务、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治理等方面工作落实为重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解决“责任落实不力、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以宾馆及周边、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农村市场、背街小巷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小副食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粮油店、食品摊贩、畜禽屠宰点等为重点业态,从人员培训、证照制度、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入手,加大检查力度,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使人民群众安全消费体验不断上升。
此次行动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提升、督导检查、总结评估五个阶段稳步推进。将通过深入开展“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扎实推动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全面大幅度提升,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食品协调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