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8-23 17:27:22  

8月22日下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推进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的牵头任务,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小平,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省大气专班副组长赵甲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级专项工作组组长沈黎萍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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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关中7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汇报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牵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赵甲宏对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分析了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严峻形势,介绍了全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指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他指出,一要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在散煤综合治理、VOCs监管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治理等方面加强行业协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措施。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全流程监管,发挥专业技术支撑作用。三要进一步抓实基层监管。发挥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压实基层执法人员职责,突出市县镇三级政府责任,通过网格化管理解决突出问题。

张小平安排部署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他强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必须做到“六个要”。一是底数要清。对散煤、VOCS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摸排、统一格式标准、建立台账清单。二是区域要明。针对煤炭禁燃区、非禁燃区,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禁排区等限制性要求,类别要明,区域要清,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三是标准要高。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实行不同标准,通过高标准确保高质量。四是措施要严。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测检验标准执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五是行动要联。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政策联防,信息共享,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六是信息要畅。加强信息报送,上传下达要安排专人按时按点整理上报,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

省级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组、省级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市场监管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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