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宝鸡:全方位拧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阀”
数字赋能,强化智慧监管。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健全追溯赋码系统应用规则,通过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截至目前,对宝鸡市1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液化石油气瓶已全部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全过程跟踪管理。
动真碰硬,提升稽查效能。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3家、检验单位2家、全市各级监察机构检查燃气具销售单位406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约谈企业1家,责令整改1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4件,处罚完毕1件,罚款金额115859.6元。
多措并举,确保宣传实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城镇燃气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向全市1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重点宣传气瓶充装“十不充”规定,要求企业将气瓶充装单位“十不充”做成制度牌子,悬挂于企业充装台醒目位置,提醒充装作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充装活动,保障气瓶安全。
聚焦短板,压实整改责任。对燃气管道检验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专项约谈,通报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提高整改质效。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警示约谈会,传达学习省局启动液化石油气领域事前问责机制要求,通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与会企业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强化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推行公示,提高管理水平。在全市1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推出安全信息公示牌制度,包括企业的基础信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有气瓶信息公示、设备安全信息公示、作业人员信息公示、企业安全承诺六大板块内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渭南:突出源头,强力推进,确保燃气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措施。印发《渭南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及执法支队的工作职责,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通报前阶段工作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开展督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43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消除安全隐患118处,立案5起,处罚9万元。分管副市长带队督导华州区城南液化气储配站。市局领导带队,对临渭区开展城镇燃气督帮工作,检查城镇燃气用户15家、充装单位1家。
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督促各县级局按照当地燃气工作专班的要求,利用电梯轿厢内外的广告屏,投放公益宣传视频。43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在站区内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告示等方式,积极宣传燃气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汉中: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整治燃气安全
反应迅速,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执法人员、技术专家共计20人组成的五个燃气领域督导检查组,覆盖全市9县2区进行督导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隐患治理。聚焦燃气充装经营、燃气具流通使用、监督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等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突击检查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各类风险隐患,不断分析研判总结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配合省局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检查,联合西安特检院对汉中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广泛宣传,提升全民燃气安全监管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燃气法律法规、安全使用方面宣传知识,引导社会大众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同时,印制并发放燃气领域安全宣传画300余份,要求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在充装作业区进行张贴;印发燃气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常识600余份,提升全民燃气产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