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城镇燃气安全 我们在行动(三)

  发布时间:2023-10-27 17:46:55  

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咸阳:精心谋划认真组织 扎实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印发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紧急通知,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作了具体安排。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局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对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等5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9 个科室(单位);抽调1名业务骨干参加市燃气专班工作,系统录入10名燃气安全检查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各企业进行了全面发动。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局工作汇报,通报省市检查、调度存在问题,安排整改落实和下一步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聚焦行业重点,推进任务落实。聚焦燃气经营领域,重点检查天然气门站、调峰站、加气站、储配站、液化气充装站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聚焦餐饮单位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重点排查餐饮企业在用液化石油气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标识是否清楚可辨、是否使用非法(改装、翻新、报废)气瓶,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聚焦燃气具质量安全,对全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连接软管、燃气快速热水器和减压阀等“灶、管、阀”产品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开展燃气具质量安全抽检。聚焦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从无证无照经营、燃气具质量、“黑气瓶”、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等关键问题抓起,从严从快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

落实“两个”规定,夯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监督管理“两个”规定,印制6000份工作手册向企业发放;同时,邀请专家对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线上培训,指导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根基。专项整治以来,全市22家液化气气瓶充装站自行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4起、重大安全隐患11起。兴平市2家液化气站各投入40余万元,建成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平台。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1000份、发放特种设备知识口袋书336本,提高了基层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强化使命担当,严格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咸阳市共有2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注册气瓶总数83523只;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1家,燃气具销售门店230家。为扎实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燃气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局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工作部署会达到“3个100%”。市局联合督导组对13个县市区局和2个派出机构进行2轮督导检查,抽查企业58户,发现设备超期未检重大安全隐患5起,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局进行通报。联合省局对5个县区1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检查,对省局反馈的3个县区7个充装站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停产整顿3家,其他问题已完成整改。邀请西安特检院对我市1家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7个方面的问题交秦都区局处理。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联合住建、商务、消防部门对3638家“九小场所”的气瓶、燃气灶具、报警器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现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3份,查处非法充装“黑窝点”1个,排查流通环节检验超期、报废气瓶1012只,约谈气瓶充装单位2家。严格加强50kg两液相气瓶管理,全市排查老标准制造的50kg两相液化石油气瓶263只,回收封停178只;抽检5家液化石油气质量,抽查4类燃气具16批次;没收餐饮场所使用的不合格燃气具37件,查处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和燃气报警门店1家,约谈餐饮场所管理单位9家。长武县政府拨付19余万元,对全县气瓶进行置换更新,筑牢了气瓶安全防线。


榆林:扎实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

全员行动迅速,严格督导检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全局行动,在前期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联系包片县区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市专班建立了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业务科室、各督导组、县区局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问题及时解决。

扎实推进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局、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生产、销售市场主体以及燃气相关企业开展多轮次、高频率、全覆盖的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市场及企业主体台账,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问题清、状态明。目前开展督查检查526人次,检查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8家,充装单位17家,气瓶检验单位2家,抽查燃气器具27批次,检查燃气器具销售单位209家,检查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使用单位42家,约谈单位7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2件,没收违规产品19件,罚没金额17.1万元。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为提升管理质效,形成监管合力,市局联合住建、商务、消防、城管等多个部门,对辖区餐饮单位燃气安全进行联合检查,同时充分利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形成问题清单,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传系统,做到闭环管理。

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安全基础。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市局组织工作人员在中心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多渠道、多角度、分类别对燃气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气瓶使用常识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按需正确选购产品、安全用气。同时继续推进燃气有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夯实安全基础。


商洛:动真碰硬 全面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全省市场监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召开后,商洛市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大起底”排查和全链条整治总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市局党组专题听取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燃气整治工作。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液化石油气、家用燃气灶具等监督抽查经费,推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

组织调查摸底,录入企业信息。城镇燃气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局聚焦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两大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市专班分配的信息录入及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已录入气瓶充装单位信息41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信息2家,燃气灶具及配件经营单位 236 家,确保了应录尽录。

坚持压茬推进,开展排查整治。9月以来,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燃气充装企业41家、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家。燃气灶具配件经销单位 349家次。今年以来,查扣不符合标准的气液两项50公斤液化气钢瓶76只,对9100余只过期气瓶进行了去功能化处理;抽检液化石油气16批次,燃气具配件25批次。

坚持多管齐下,动真碰硬执法。聚焦燃气执法环节,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在前一阶段和本轮专项整治中,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2个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加气“黑窝点”,查扣50公斤带气气瓶30个、15公斤气瓶17个、加气枪4支;查处销售无“3C”认证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等不合格燃气具违法案件2起;办理案件5件,罚款3.1万元。

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印发了《关于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醒告诫函》,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辖区气瓶充装行为和市场秩序,消除气瓶监管安全隐患。在商洛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家用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督促家用燃气灶具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确保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合法、质量合格。在市局官网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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