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对春节和“两会”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4-02-01 17:05:38  

近期,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育民带领食品相关处室人员,分别对渭南市、咸阳市、宝鸡市3个地市春节和“两会”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工作组一行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提问等方式,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旅游景区餐饮、特色民宿、小作坊、小餐饮等30多家生产经营主体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方面的情况,发现了包保督导记录模板化、包保分级不正确和信息公示不完整、设施设备维护不彻底、有害生物防护不严密、环境卫生质量差、食品留样不规范等8个方面的问题。

工作组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清单,坚决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守食品安全关。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前谋划,精心实施,加大监管检查频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即将到来的春节和“两会”期间社会面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坚决做好投诉举报和舆情处置。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快速处置突发事件,杜绝食品安全舆情的发生,遇重大问题、敏感性问题等要及时报告。

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参加督查。

(食品经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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