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7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刘琳一行来陕就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蓬勃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陕期间,围绕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期限、住所登记、经营范围等监管举措和“两虚一逃”认定处理等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前往西安市新城区局、咸阳市局,分别与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信用监管、行政审批、执法稽查等业务部门交流,详细听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关登记事项监管情况汇报,了解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收集有关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过程中,一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如实公示的社会认知度;二要注重登管衔接,推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三要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充分运用信用监管工具加强登记事项监管。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新《公司法》实施后有关登记事项监管出现的新业态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开展监管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有关经验做法,不断规范我省经营主体的组织和行为,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信用监管处供稿)